许仙不是剑仙_第201章 合欢宗招聘大会~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201章 合欢宗招聘大会~ (第2/3页)

好气的说:“你就不怕你爹我被人家一剑送走?”

    ??青牛王低下头,闷声闷气的哼道:“您老人家皮糙肉厚的,许仙的一剑哪能送走你?”

    ??“呸,赶紧带你媳妇去宝青坊把手术給我做了,否则就别说是我儿子。”平天妖尊冷哼一声,就开始使用天地法相,身体不断暴涨。

    ??很快,

    ??当其拥有千丈身躯以后。

    ??两只大手便深深插入地下,将整座平顶山连根拔起,无数住在山上的妖怪也不断大呼小叫起来。

    ??轰隆隆……

    ??声音震耳欲聋,许仙等人就算隔着老远,也见到了那搬山的一幕。

    ??很显然,

    ??平天妖尊又打算搬家了。

    ??这波叛变,虽说不怕被笑爷找上门来,可搬个家、逃个难,多少也算给人家一个台阶下。

    ??否则笑爷身份婆娑门的带头大哥,他面子往哪放啊?

    ??毕竟他也是熟读《妖界情商》之牛。

    ??但唯独令牛头疼的就是,这世道越来越乱了,也不知道单靠老祖宗的牌面,他到底还能逍遥多久。

    ??兴许再过几年以后,就连他也不得不亲自下场,参与到这场难以避开的大劫之中。

    ??………………

    ??婆娑门的总部位于南疆,却又处于一个满是奇花异草,充满灵气的洞天福地之中。

    ??很难想象,南疆竟然还有这等不曾拥有魔气、妖气的地方。

    ??此时,

    ??一个满头黄发,长相牙尖嘴利,又有着黄色眉毛的中年汉子,他仅仅掐指一算,便面色微变的说道:“师尊,赤血的魂灯灭了……”

    ??“嗯,为师已经知道了。”笑爷点点头,始终都是笑呵呵的样子。

    ??“师尊,赤血的死,应该就是那许仙做的……可我们就任由那小兔崽子四处捣乱?”

    ??“师尊若是不想管他,不如就让徒儿出手,让我去他给亲手宰了!”黄眉跳着狭长的眉毛,阴狠狠的说道。

    ??笑爷搭眼看过去,轻笑道:“你做事为师倒是放心,

    ??可不说许仙有着应劫之体,会导致他无论面对任何事情,都会化险为夷,转危为安。

    ??甚至还会在各种机缘巧合之下,会破坏我等的计划。

    ??乃至你要是真想杀他,就算你本事足够高强,其实也很是困难。

    ??除此之外,他的背景你又不是不知道,真若是将他杀了,不说引来的人物会不会很难缠。

    ??单说我们这档子事,显然也会功败垂成。”

    ??黄眉不服气撇撇嘴。

    ??区区一个人间界的小剑修……

    ??至于让人这么担心吗?

    ??不说别的,当年那猴子让他耍了多少回?

    ??若不是师尊出手让他回去,他还能耍猴无数遍。

    ??应劫之体。

    ??当年的唐僧也是应劫之体,也没见他厉害到哪去。

    ??还是说唯有应劫之体修炼有成,才会厉害的不成样子?

    ??嗯……

    ??有可能。

    ??因为取经成功的唐僧,直接就化为一拳和尚了,猛的一匹。

    ??但不管怎么说……师尊他老人家实在太稳健了。

    ??他宁可许仙接连破坏自己的计划,却也不想和其正面面对。

    ??但这种方式也不是没有好处。

    ??那就是,许仙就算有应劫之体,可以凭借各种机缘巧合来搞事情。

    ??但我连面都不给你碰的机会,你哪来的巧合?

    ??更何况,此人就算有着圣人老爷当后台。

    ??但谁没有啊?

    ??哦,圣人和圣人是不一样的……

    ??黄眉想到此处,突然抽了抽嘴角。

    ??并不是每个圣人都那么护短,会为了保徒弟一命,直接就掀起圣人战。

    ??也不是所有圣人都辣么能打……

    ??念及于此,

    ??黄眉不敢多想,他只是恭敬的说道:“师尊,魔源秘境一事,我已经和那群魔门中人商量妥了,此行会有我们一席之地,到时候徒儿也会亲自率队出手,来确保此事万无一失。”

    ??说着,

    ??黄眉便一咬牙,整个人就跟撕裂了一样,迅速的化为一团血水,又极快的凝聚成两个黄眉!

    ??陆地天人境的实力不在了,但两者都有着陆地神仙巅峰的战力,正好可以进入其中。

    ??笑爷对其点点头,不在多言。

    ??而黄眉其中的一尊身体,对着笑爷施了一礼,便向外走出。

    ??什么叫分身术?

    ??这才是分身术。

    ??他的两具身体都能当做本体,实力又相差无几。

    ??这就相当于两条命。

    ??此乃他的天赋神通之一。

    ??不过那具身体才走出去没多久,便又走了回来上取了一件法宝。

    ??此法宝,名为金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