犯罪心理档案(第3、4季)_第50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

   第50节 (第5/5页)

以及常安的爷爷,都是厂里的工人,也都在厂区家属楼分得了一个小房子。

    ??常安的爷爷,便是刚刚王昆口中提到的“常爷”,其实他并不是常安的亲爷爷,而是一个打了一辈子光棍的孤老头子。那年他45岁,在厂区门口的老槐树下垃圾堆旁捡到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弃婴,想着自己父母早逝,又始终说不上媳妇,为免孤独终老,便收养了那个弃婴,也就是现在的常安。

    ??常安的出身,杜英雄和王昆很早便从父母口中听说过,当然他们从未在常安面前提过,常安也没讲过,至于他到底知不知道自己真实的身世,杜英雄和王昆也不清楚。不过常安自小就很懂事,也特别孝顺常爷,爷孙俩相依为命,生活也算有滋有味。

    ??到了20世纪90年代末期,杜英雄的父母、王昆的父母以及常爷,在产业工人下岗的大潮中陆续失业了。由于常爷生性过于老实,为人呆板、不善言辞,下岗后始终找不到工作,后来还是在好心工友的帮助下,买了一台做棉花糖的机器,开始做棉花糖沿街叫卖。虽说算是有了个营生,但小本小利的,爷孙俩只能勉强糊口。

    ??当然,贫富贵贱对小哥仨来说不算什么,彼此友谊也并未受到家庭境遇变迁的影响,仍旧是成天形影不离玩在一起。直到初中三年级毕业之后,杜英雄和王昆顺利升入高中,而常安却选择进入社会打工,以减轻常爷负担,他们的关系才开始有了些距离。后来,杜英雄和王昆家都购置了新楼房,相继搬走,三人见面的机会更少了。再后来,高三毕业后,王昆考上省警官学校,杜英雄考到首都警察学院,哥仨彼此的联系基本就断了。尤其杜英雄,在校期间便被刑侦总局选中,参与了清剿毒贩的卧底行动,紧接着又进入重案支援部,长年累月奔波在全国各地工作办案,这几年回家探望父母的次数都少得可怜,更别说联络朋友感情了……

    ??杜英雄最后一次见到常安,还是在他离家到北京上学的前一晚。哥俩干空了两瓶榆树大曲,唠了大半宿……具体说了什么,杜英雄现在很难记清了,只记得常安一遍遍念叨着:“老三,出去一定要好好混,一定要混出个人样来……”

    ??不知何时,夕阳已近西山,秋风中开始透出一股微寒的凉气,也将沉溺在往事回忆中的杜英雄唤醒。他拿出手机,拨通顾菲菲的号码:“顾姐,我有点私事,想请几天假。另外,我想请你帮个忙……”

    ??第二章 相见时难

    ??凤山市刑警中队,会议室。

    ??中队长姚建,国字脸,浓眉大眼、身材高壮,从相貌上看年纪不会超过40岁,正是干工作年富力强之时,整个人给人感觉很有冲劲,又不失稳重。

    ??对于杜英雄的到来,姚建显然并不意外,甚至把案件相关资料早早地准备好了,供杜英雄研究。至于个中经过,两人是心照不宣。好吧,其实是顾菲菲找了吴国庆,后者又向凤山市公安局相关领导打了招呼,杜英雄才得以在此刻接触到案件资料。

    ??案发时间是本年7月9日晚11点30分左右,一位乘末班车回家的男青年,走到红星巷北街巷口处,不慎跌入一敞口马葫芦井中,随后在井下发现一具女尸,并拨打了报警电话。

    ??被害人:赵小兰,女,24岁,外省人,自2015年2月起独自租住于临河街道红星巷北街。死亡时间:大致为案发前两小时,也就是本年7月9日晚9点30分左右。死因:系外力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。

    ??现场勘验显示:在马葫芦井下,发现半截牛皮革材质的男性腰带,经法医确认为作案的绞索,同时在井上距马葫芦井十几米远处,发现该腰带的另一截,因被井下污水和雨水洗刷,两截皮带上均未采集到可用指纹,但在腰带锁扣处采集到人体皮屑;另外,在被害人右手中指的指甲缝中,也采集到了皮肤组织。至于赵小兰的手机,应该是在凶手抛尸过程中被摔烂了,加之同样被污水和雨水浸泡过,这一关键性证物无法提供任何线索。不过,经对案发周边地区男性居民的dna筛检,发现皮带和被害人指甲缝中的皮肤组织,均属于住在案发现场附近的一名叫常安的年轻男子。

    ??犯罪嫌疑人:常安,男,28岁,本市人,与被害人同样住临河街道红星巷北街,职业是物流快递员,年初曾与被害人谈过一段时间的恋爱,5月中旬女方提出分手……

    ??看守所,审讯室。

    ??看过案件资料,杜英雄“得寸进尺”,提出想见见常安。这就让姚建很为难了,因为法律上明文规定:在侦查审讯阶段,作为嫌疑人一方,除了律师任何人都不得与之见面。姚建是既不想不给杜英雄面子,当然更不想违反原则,所以斟酌了好一会儿,给出一个折中的办法——杜英雄以办案方协查人员的身份与常安对话,并且姚建也要在场。
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